我们一直都在围绕着优化医院药品采购的外部环境做文章,却始终不敢触动公立医院的采购制度,不敢触动既得利益。
“修合无人见 良心有天知。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李振江显得有些愤慨。
在“两会”期间医卫界两会代表座谈会上,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放慢语速、提高声调念完这副自创的对联,作为发言的结束语。
4月8日,在卫生部药政司举办的座谈会上,李振江同样语带激愤:“现在一些地方的药品招标采购使得部分质量保障水平低的生产企业反而获得竞争优势,优秀企业的优质药品却难以入围。品牌产品竞争不过一般产品、大企业竞争不过小企业,小企业竞争不过不规范企业??”其他诸多企业老总也表示了同样的激愤情绪。
他们为什么对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充满愤怒?
企业集体炮轰招标“重价不重质”
基本药物制度推行约半年,一些政府官员和专家开始感慨:“实施的难度远超预期”。
无论是政府主管部门、制药企业,还是其他相关利益方,提起基本药物,“价格”必是一个重要而且纠结的话题。
地方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为了降低药品价格,普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零售指导价上进行大幅二次降价,几乎所有省份都设置了投标药品的入选价格门槛。最终,部分产品的招标价格甚至低于企业的生产成本。
4月8日,在卫生部药政司举办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座谈会上,李振江以板蓝根、丹参注射液为例向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反映“唯降价是取”隐患极大:“现在招标部门追求低价格,谁低就要谁的。但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如果按照药典标准去生产板蓝根,疗效肯定要好,但是光成本就要比现在的招标价高得多!”
江苏某药业董事长萧伟则说:“一些企业按照国家指导价的10%、20%定价去招标,招标价远远低于实际成本。这是怎么生产出来的?这肯定是假药劣药。”
如此激愤的表达方式并不少见。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徐镜人、步长集团董事长赵步长等有全国人大代表身份的制药界人士,在谈及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时均颇有几分怨气。
招标使得药品降价,应受到普遍欢迎才对,为什么这些身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药企老板会如此激愤?
“如果少花了5块钱导致降低了50%的药效,那么这个省钱就是灾难。”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说,“价廉和廉价完全不同,价廉是经济学概念,廉价只是简单地为了省钱。”
事实上,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追求的是“安全、有效”前提下的“方便、价廉”,通过扩大采购规模来降低单位药品的“交易成本”,而非降低“生产成本”。否则将带来严重的药害事件。
为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去年10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并强制执行。略感庆幸的是,只有45%的基本药物降价,平均降幅也只在12%左右,这比行业内先前预想降价45%要温和不少,也由此被称为“温柔的一刀”。
但刚刚告一段落的各地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却让企业老总们大跌眼镜:基本药物价格下降幅度在25%到50%之间,部分地区的一些产品甚至降价超过95%。
“降价太狠了!降价俨然成了政府的政绩。”面对着演讲台下面一大批各级卫生行政官员,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如此感慨,接着说,“就怕降得企业走投无路生产假药劣药。全国7346家生产企业难免有做坏事的,这种情况以前并非没有先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被业界称为“天花板价”,各地招标降价对于企业来说似乎已经伤到筋骨。一些企业纷纷要求制定基本药物“地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