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治疗手段的缺乏、利益的驱使、监管的缺位,共同织就了这一医药市场的高风险灰色地带。
一场大规模的药物不良反应的事件,折射出这个行业的多少无奈,以及背后多少不能言说的秘密。
9月10日,上海市卫生局披露,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有116名眼部出现“黄斑变性”的患者接受“阿瓦斯汀”的注射治疗,其中61人出现眼部红肿、视力模糊等局部反应症状。上海市卫生局给出的初步诊断意见是“眼内炎”。
“阿瓦斯汀”是瑞士罗氏制药公司的明星抗癌药品,迄今为止全球已有超过80万患者使用。今年2月,阿瓦斯汀获得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在国内上市,名为“安维汀”,适用于治疗“转移性直肠癌”。不过,由于安维汀尚未走完价格审定流程,目前,在国内的正规渠道依然无法购买。
但从2009年开始,安维汀已通过“走私”渠道进入国内并大规模使用,不仅用于治疗直肠癌,还有10万人次将其用于治疗眼病。事实上,它被视为“黄斑变性”眼病的唯一有效治疗手段。
而这场61人的大规模药物不良反应,最终让安维汀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在此前一年多的时间里,它一直潜行在一个由“治疗手段缺乏、利益驱动、监管缺位”织就的灰色地带。
无奈的“超适应症用药”
“现在,很多治疗特别是肿瘤治疗,经常出现超适应症用药。这是一个普遍现象。”9月15日,一位医学专业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这位人士告诉记者,在临床治疗中,特别是在疑难杂症的治疗中,当医生觉得没有更好的治疗方案,已经“无计可施”时,会选择“超适应症使用”药物。这时候,医生会依据自己的专业判断,在取得病人家属的认可后,为病人使用超适应症的药物,“应该说,这是比较普遍的”。
所谓的“适应症”即“功能主治”,也就是药物等适合运用的范围、标准,须在药物说明书中明确标记。而“超适应症用药”是指,超出监管机构批准的适应症和超出批准的使用人群。
而“超适应症用药”的原理是,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就可推测出它在其他相关疾病上的可能用途,比如,如将抗精神病药物奎硫平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美国的医院和医生,就经常将药物用于标记外的适应症,在超适应症用药时,只要药品是市场上可买到的、批准过的产品,医生开方就属于合法。”这位人士称。事实上,美国的许多“老药新用”,就是由临床大夫率先大胆实践,经过系统性临床验证,最终才得到批准的。
安维汀是瑞士罗氏制药的明星抗癌药品,2004年就已经在美国上市,2009年其全球销售额高达59亿美元。2010年2月,安维汀在中国获批的唯一适应症是,转移性直肠癌,预计将在10月上市。
一种治疗直肠癌的药物,何以被用于治疗眼病?
对“黄斑变性”眼病患者来说,一个残酷的现实是,这种慢性眼病,能引起视力不可逆的急剧下降,但至今为止,仍未找到一种针对性的特效药物。
前述人士指出,安维汀的主要功能是抑制血管细胞生成,对“黄斑变性”眼病患者进行眼球注射治疗,可控制病情继续恶化,在眼科临床上使用较为普遍。
2009年,安维汀开始在国内大规模用于治疗“黄斑变性”,北京艾格眼科董事长刘保松此前曾公开称,“全国用过此药治疗眼底病的至少也有10万例次以上”。而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在此次出事之前,也早已开始采用这一治疗手段,但未有不良反应报告。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超适应症用药,不出事最好,一旦出事,医生的风险最大,“想办法治病,但一旦出现不良后果,医生往往被推到风头浪尖,且百口莫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