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苗和生物制品质量安全,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组织开展疫苗、生物制品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疫苗和生物制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疫苗和生物制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储存、运输中冷链记录管理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整改,限期不改或达不到经营条件要求的,坚决停止其疫苗和生物制品经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疫苗和生物制品的行为。
二是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使用单位疫苗和生物制品的采购、使用管理,规范疫苗的采购渠道和疫苗储存、运输管理,重点检查使用单位疫苗购进、运输和接种记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辖区各县加强对疫苗接种点监督检查,发挥农村药品监督网的作用,发现可疑产品一律停止使用,并核查产品来源,必要时进行抽验。
四是对违规操作、存在质量管理隐患的要严肃查处;对涉及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涉案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