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内容: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具体实施办法2010
公示目录
未中标药品替换品种申请表
2010年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新药申请表
新药遴选办法(7)2010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我院将于2010年11月30日全面执行采购《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手册》中标(成交)品种。根据通知精神,经院长办公会批准,我院进一步完善了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制定本次采购药品方案及流程。内容如下:
一、本次药品采购原则:
1. 我院药品采购的总原则是:临床需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服务周到。
2. 我院原有品种这次中标的,原则上暂不更改和讨论。
3. 我院未中标品种若非临床必需或院内已有替代药品,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投票决定是否补标。
4. 补标品种按照《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手册》中所列的药品品种、价格、规格、包装、生产企业等项目进行重新选择。
5. 在不影响临床使用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原有生产企业的品种;若无相同企业的产品,优先选择相同规格、相同包装、相同剂型的品种。
6. 本次采购不受理2008年以来发生过药品销售违规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产品的申请。
二、采购方案:按照几种不同情况进行分别处理。
1. 三院本次药品目录中未中标的药品,按临床需求,由临床科室核心组讨论选择并签字,药事管理委员会投票决定。
2. 原品种中标,但是供应商未中标或原包装(转换比)未中标的药品,由药剂科药事工作组开会研究选择供应商,确定包装能符合临床使用要求的药品。
3. 有部分本次中标品种属于2007-2009年间已通过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品种,但由于北京市在2006年以后一直没有招标,药库未能采购,本次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投票决定,但不再递送相关资料。
4. 未在我院药品目录的其他中标药品拟进入医院,按医院新药遴选办法,进入新药遴选流程。
三、采购流程
1. 药剂科药事工作组对三院未中标药品按不同类型情况进行整理后并在网上公示。于2010年11月1日-5日收集拟替换药品生产企业的纸质申请表。(见附件一和附表一)
2. 征求临床意见。临床科室核心组和药剂科药事工作组对候选品种进行1-3名排序,并签字,结果供药事管理委员会开会参考。
3. 药事管理委员会抗菌药物工作组、中药工作组开会讨论抗菌药物和中药,并对候选品种进行排序。
4. 药事管理委员开会前一天,由纪委监察室抽取上会专家并邀请院外监督员1名参会。
5. 召开药事管理委员会。由相关临床科室对所选品种进行介绍,实行记名投票,票数超过半数为通过。药事委员会会议全程录音,院外监督员不参与投票。
6. 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品种在药剂科一楼大厅及网上公示。
7. 药剂科依据药事管理委员会结果进行采购,药事管理委员会和纪委监察室不定期进行监督抽查。
8. 所有资料保存备查。
9. 新药申请工作将于11月1日启动,为时1个月。依照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新药遴选办法执行。
10. 有不明之处,由药剂科药事工作组负责解释,联系邮箱:puh3_yjk@126.com。
11. 以上详情及具体实施方法的通知、申请表格详见附件。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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