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5日,济南10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523种基本药物以“零差价”销售。如今9个月过去,制度实施给基层医院带来哪些影响?
社区居民基本用药得到满足
“药品降价对百姓来说,是件好事,但基本药物目录之外的药品不再允许出售,部分患者会流失。”今年3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第二天,一位社区卫生中心负责人对此表示担忧。
9个月过去,这位负责人担心的问题解决了吗?日前记者再次采访了解到,为了满足社区居民不同的用药习惯,今年9月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过渡期内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的通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补了60余种非基本药物,各中心可根据需要选取配备其中的不超过30种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政策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此前社区用药较多的一些药物增补后重新出现在社区医院。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523种基本药物加上增补30种非基本药物,社区居民用药基本得到满足,仍有缺憾。社区承担着儿童的接种免疫,但是连最常见的儿童补钙补锌的药品都没有,体温计、创可贴这些一般药店销售的医疗用品,在社区卫生院竟然买不到。该负责人希望,“政策能再灵活一些,多给社区医院选药的自主权。”
社区医院补偿期待通畅
“没有药品收入,卫生院如何运转?”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药品收入一直是基层卫生机构收入的“大头”。新制度实施终结了“以药养医”的盈利模式,补助能否到位?记者采访发现,目前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及时得到补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只拿到了9月前的政府补贴。而另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拿到几万元补贴。
为形成多渠道补偿的长效机制,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本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规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对此,我市部分社区医院负责人表示,“通过服务收费来补偿资金短缺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们期待政府财政补贴和医保政策向基层倾斜,实现大病到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医改初衷。”
基本药物制度需要持续完善
目录外常用药买不到,目录里的药品也买不到,这让很多患者感觉不方便。一位社区卫生院工作人员透露,有八成患者在社区买不到速效救心丸。“我们每次都会订购上百盒,但每次医药公司只给我们10盒,一下午就能卖完。”记者了解到,有这样尴尬的卫生院不在少数。而比速效救心丸更加紧俏的是治疗脑血栓的“维脑路通片”,近几个月一直没货。药物为何买不到?一些工作人员分析,“药品价格较低,药厂没利可图,导致药品断货。”
而除了有些药物买不到,记者发现,一些基本药物在实行“零差价”后,价格没降反升。比如冻干血塞通的价格从38元涨到50.4元;葡萄糖盐水的价格由1.8元涨到了3.67元……对此,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价格便宜的药总缺货,无奈下只能选择一些价格较贵药品。
采访中,几乎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都反映,药品“零差价”销售之所以“负重”前行,主要受制于药品品种、经济效益两个方面。不少社区医务工作者希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了,配套制度改革也该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