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的总体指导意见为2009年-2011年确立了五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位列其中。如今,时间过去了大半,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就?还有哪些难点需要攻克?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顾昕教授认为——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
记者:从我国目前各类型医保的覆盖面来看,是否可以说全民医保的时代已经到来?
顾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明确提出,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具体而言,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率都要提高到90%以上。到2009年底,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覆盖了12.3亿民众,人口覆盖率首次超过了90%。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考虑到中国依然有一部分人享受公费医疗,还有一部分人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这两类人群加起来接近总人口的100%。因此,可以说全民医保的时代已经到来。
当然,全民医保的发展在城乡间存在明显差异。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者总数在2009年达到了4.0亿,而2009年城镇居民总数为6.2亿,因此覆盖率仅达到64.6%。新农合参保者人数2009年达到8.3亿,在当年农村户籍人口中也达到了94.7%的高覆盖率。在未来的两三年内,医保扩面的主要挑战在于城镇地区。
记者:当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处于一个什么水平上?在全民医保时代到来之后,是否应该把医保改革与发展的重心从拓宽覆盖面逐步转移到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上来?
顾昕:随着覆盖面的拓宽以及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贴水平的提高,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筹资水平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但总体来说,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保障水平不高,具体体现为医保基金的支付总额占医疗机构业务收入的比重依然不高,到2009年依然不足四成。这个比例至少要达到七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才能切实发挥其费用风险分摊和第三方购买的作用。
医疗保障水平的高低,归根结底是由其筹资水平所决定的,但现阶段医保基金的结余水平也具有决定性作用。三个公立医疗保险基金均有累计结余,而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累计结余率相对较高。医保基金的结余额过高,参保者就无法享受到适当的医疗保障。这不仅对于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是不利的,而且对于促进内需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形成也是不利的。针对这一问题,新医改方案提出了改革意见——积极探索合理的结余水平,并适当调整结余率。之后各地政府的医保管理部门开始改变以往追求基金高结余率的理念,积极探索各种扩大参保者保障水平的措施。例如,增加医保可支付的服务项目和药品种类、推进门诊统筹、修改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等,促使医保基金结余水平有所下降,体现为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的下降。这些改革措施的落实有望在短期内提高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支付水平,最终造福于广大参保者。
记者:在全民医保的时代,医保机构作为供方,其支付方式的选择将对医疗机构的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我国的新医改在这方面有怎样的探索?
顾昕:医疗机构是否为参保者提供性价比较高的医药服务,关键性影响因素之一在于医保机构选择供方支付模式的组合类型。
事实上,以多元供方支付模式的组合来代替传统的按项目付费主导制,是世界各国医保改革的中心和难点。
2010年,主管城镇医保的人社部开始将医保付费改革当作工作重点之一,鼓励地方进行各种各样的试点。据不完全统计,大约86%的统筹地区开始探索多种医保付费的组合方式。但是,医保付费改革的艰巨性不可低估,在改革的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当然,出现这些新问题并不奇怪。世界各国的医保付费改革大多经过很多年的重复博弈才稳定下来,而中国的全民医保才刚刚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