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安徽模式”的基本药物招标,强调药企竞标以低价取胜,并在政府主导下实现“一厂一规一标”,相比于之前各地基药平均中标价格高出市场供货价格50%以上的情况,安徽中标价平均仅比市场供货价格高10%-20%,但试行以来,争议之声就不绝于耳。“安徽模式”是否代表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方向?
安徽模式详解
2010年8月,安徽省出台《安徽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2010年版)》,方案制定包括双信封招标、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生产企业承担配送责任等许多创新亮点,被业内归纳为“安徽基药采购模式”。
其中,“双信封”的招标方式,即参与投标的企业准备技术标和商务标两个信封,技术标包括企业规模、供货能力、质量管控能力等诸多标准,只要药企想参与该省基本药物招标就必须先通过技术标,在商务标的评选过程中则仅考虑价格因素,选取报价最低几个品种中标。
除此以外,安徽省为了能够把价格压低,还采用了“一厂一品一规”模式,政府以行政手段取代市场竞争,以一省的份额来换取低价。
原则上一种基本药物的品规只中标一家药品生产企业,且该企业获得全省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市场份额。对采购需求量大的基本药物,按人口、交通以及采购数量,将全省划分2到3区域分别进行招标采购,确保中标企业获得采购区域内所有市场份额,确保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具体到规格)有且只有一家企业供应,保障基本药物供应。
而量价挂钩,也就是招标前公布投标药品的采购数量,生产企业可以按照数量进行报价,并获取独家配送的权利。
据安徽省卫生厅提供的数据,试行以来,安徽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即“安徽模式”)平均降价47.22%,比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价降低8%,中标价格明显低于之前各地招标的中标价格,降价成效显著。
有医药业内分析师表示,安徽招标模式是降低药价最明显的试点方案,安徽模式可能在全国推广,将会在未来2-3年内为医药行业竞争格局带来颠覆性的改变,能够打通产业链、最大限度降低生产成本的企业将在变革中胜出。
3个月后的2010年11月,国务院56号文件《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正与安徽模式相吻合,安徽省因此成为全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试点的第一省。国办发56号文的出台,说明了国家对安徽模式的初步肯定。
质疑之声
56号文中,明确称“鼓励各地采用双信封的招标制度,商务标书评审由价格最低者中标”。如此重大的产业政策很快引发了产业界的巨大争议,一是所谓的技术标门槛太低,形同虚设;二是底价招标是常识问题。
神威药业董事局主席李振江表示,双信封制的主要弊端是技术标书没有淘汰率,应该加大对于药品质量违规问题的惩罚力度。
“第一个信封的条件设置非常简单,几乎没有违法的企业都可以进入,这个信封等同于虚设,没有起到拉开企业评价标价的目的。实际上只剩下第二个信封,因为第一个信封大家都能过,第二个信封核心条件就是价格,那就是拼比价格。”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也表示,招标采购按照招投标法规,应该推行有底招标,价格部门要制定标底价,约束“唯低价论”。
对此,安徽省医改办人士、省发改委一位副处长对本报记者回应称,既然是基本药物,当然是越廉价越好;至于药品质量,药监局自有相关的标准予以监管。他还给出了“低价”的部分原因,即安徽省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作出“单一货源承诺”,一家生产企业一旦中标,就将获得全省的份额,如此批量采购也使得企业的成本有可能降低。
不过,“单一货源承诺”这种创新做法,也在业内引发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方认为, “一厂一品一规”这种量价挂钩的做法,解决了十多年药品中标却没销量的怪现象,使得投标企业可以按照一个省的用量决定投标价格;另外,医疗机构一个品种只有一种选择的政策设计,使得通过回扣竞争进行促销的方式失去了土壤,将有助于抑制商业贿赂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蔓延。
但也有观点指出,这是政府相关部门过度干预药品经营的环节的行为,严重扭曲市场。“凭什么一个地区老百姓就吃这一种药?我们医改为了让老百姓福利提高,还是为了完成某个任务而完成某个任务,不同的患者病情是有差异的,同一种药,不同企业生产对不同患者是不一样的,这个个体差异是存在的。如果同一个品种的药,一个地区只能单一货源,这个当医生就很简单了,我也可以当医生了。这个不符合基本的医学的常识。”社科院教授朱恒鹏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