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特点
■涉案金额高达1.89亿元。
■外籍人员组织实施犯罪。
■横跨巴西、中东及我国浙江、江苏、河南、广东、山东、新疆等境内外多地,跨境实施犯罪。
■假冒罗氏、辉瑞、礼来等国际知名产品,国际影响极为恶劣。
■严厉追究刑事责任,主犯判处无期徒刑。
■药监、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办案,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提供了无缝衔接的典型案例。
■该案的成功告破,充分显示了我国保护涉药知识产权的坚决态度,充分展示了我国严厉打击涉药犯罪的决心和力度。
核心提示
2010年7月,案值高达1.89亿元的深圳市最大假药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主犯华杰(中文译名,英文名WAJEH SULMAN MOH’ D ABUODAH,约旦哈希姆王国国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附加驱逐出境;主犯吴夏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主犯菲迪(中文译名,英文名FADI
ADNAN MOHAMMED FLIEH,约旦哈希姆王国国籍)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附加驱逐出境。
……
尘埃落定近10个月之后,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市公安局于日前正式披露了该案始末。
3年涉假1.89亿元
2005年9月起至案发,华杰、吴夏、菲迪三人等以开办嘉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为幌子,从国外收取假药订单后,到我国非法组织生产假冒“XENICAL(赛尼克)”、“VIAGRA(万艾可)”,“CIALIS(西力士)”等国际知名药企(包括罗氏、辉瑞、礼来等)的产品。
2005年9月开始,河南籍男子张学胜依照华杰和吴夏提供的样品,在河南省开封县教育电视台播放非法生产的带有与“XENICAL(赛尼克)”、“VIAGRA(万艾可)”,“CIALIS(西力士)”注册商标相同的药品和标识为“EROXIL TADALAFIL 20mg”、“PRAMIL SILDENAFFIL 50mg”的药品,并销售给华杰、吴夏等人。随后,华杰、吴夏指使李某和黄某对假药进行质检、分装并发货到香港,由菲迪在香港收货后再销往巴西圣保罗和叙利亚等地,涉案金额为人民币7578.33万元。
2007年6月,冯桂萍、曾奕忠非法生产、销售58万板标识为“PRAMIL SILDENAFIL 50mg”的假药给华杰,由李某和黄某质检、分装和包装后,发货到香港,菲迪收货后再销往巴西圣保罗,涉案金额338.7万元。
2008年5月25日,华杰与吴夏从约旦人MADHHABUZED处购得39,935板共计838,635粒标识为“Xenical Orlistat 120mg”的药品,通过李某和黄某质检、包装后,准备销往国外。该批假药于同年6月12日被查获。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鉴定:该批药品系冒用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赛尼可”(Xenica1)注册商标的假药,涉案金额为30.973万元。
2008年3月至5月,华杰、吴夏、菲迪将4.82万板假冒“VIAGRA(万艾可)”、45.97万板假冒“CIALIS(西力士)”等药品及外包装盒、防伪标识等通过深圳永辉物流公司发往义乌,交由萨迪(外籍)发往境外。经鉴定,该批药品共价值人民币10411.9595万元。
截至2008年,华杰等人3年间累计涉案金额已高达1.89亿元人民币。其中查获的药品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鉴定,或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或所含成分超出正品药品的16~1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