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出台《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实施细则》,从组织实施、备案范围、备案地点、备案程序、备案标准等方面对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工作加以规范。
该细则规定,基本药物供货药品样品备案工作由宁夏区局、银川市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中标企业提供备案样品,自治区5家药品配送企业进行备案、贮存和管理。同时,根据各配送企业目前经营的基本药物品种,对各企业备案品种进行了细致分配。细则还针对基本药物新增品种、效期结束、备案样品无法取样等情况的处置加以说明,增强了备案工作的可操作性。
(生物谷 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