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下发通知,批转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表示同意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部委及相关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该通知提出了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 制、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等五个方面分别部署了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20项重点工作内容及所负责推进的部委与相关单位,具体分别为:
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方面,提出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加快完善境外投资法律法规制度等六项具体内容。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方面,着重以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义务教育均等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及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等五项重点具体内容。
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深化改革方面,具体部署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政府预算公开机制、有条件地开展省直管县(市)改革试点及理顺财政分配关系等四方面工作内容。
围绕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深化改革方面,部署了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四方面具体重点工作内容。
围绕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面,提出开展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内容,具体包括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 深圳经济特区要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开发开放体制;要总结成都省、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并指明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方向,以及确定了山西省和沈阳经济区要分别围绕资源型经济转型和新型工业化改革的发展主题。
附: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 〔2011〕 1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积极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加快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顺利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