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常用药销售价比出厂价高2000%,甚至6500%,类似药价虚高的报道频频见诸媒体。有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出厂价与中标价之间的差额,成为医药代表向医院、医生推销药品的回扣的重要来源。
本用以遏制药价虚高、减轻患者负担的药品招标制度,一时间被视为药价虚高的帮凶。
果然如此吗?
事实上,药企、流通企业、医院及整条利益链“潜规则”的层层传导,加上背后医疗体制、医药产业的积弊,共同推高了药价,不只是招标这一制度本身造成的。
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并从12月1日起实行。这被视为发改委掀起药价老底、整治药价虚高的重要信号。
一问:利润到底高不高
编辑:近期有媒体曝光,部分药品利润高达2000%甚至更高,引发人们关注。总体上看,药品利润真的有那么高吗?有没有具体的测算,生产厂家、流通领域等环节,各自利润大概有多少呢?
李兰冰:这可能要分药的品种,有些药如某些进口药、常用药,可能达到这么高的利润。一般来说,药品的出厂价与销售价之间相差10倍是比较常见的。
记者:一般来看,生产企业的纯利非常小,尤其是常用药的生产企业,更多的利润产生在流通环节。大多数生产企业采用的是代理制,让中间的代理商层层加价,养活了上万家流通企业。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管,这个流通过程存在挂靠经营、过票经营、买卖税票、过户经营等隐性交易行为。
编辑:针对流通环节的问题,目前有什么解决途径吗?
李兰冰:目前,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环环相扣,成为完整的利益链。要压缩流通环节利润,解决问题,不能仅仅哪痛治哪。我建议,建立药品全流程监管体制和行业信用体系,从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切断不合理利益链。
记者:“十二五”期间,药品流通领域将作为一项重点改革予以推进。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将重新构建新的药品流通秩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第二届卫生论坛上指出,通过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采购、定价、使用、监管等环节改革,建立健康的行业竞争机制,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整合,完善药品价格管理,重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二问:招标到底好不好
编辑:我国公立医院的药品是由政府部门向企业集中招标,医院采购,再卖给患者。这一项本意在降低药价虚高的措施,现在却被视为药价虚高的重要推手。这种情况是怎么发生的?我们的药品招标出现了什么问题吗?
李兰冰:集中招标制度设计本身具有一定优势,主要用意在于以批量团购的方式取得较低的价格,以市场机制保证药品质量。正因为有了这一制度的探索,才有了后来种种招标制度的改进。如2004年卫生部对8省区的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去年出台的基本药物新采购办法,都是在该制度的基础上改进的成果。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降低药价方面亟待发挥更好的作用,配套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记者:过去的省级招标方式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只招标,不采购。医院仍然分散采购,而且没有确定的量,形成“二次议价”,增加了药品进入医院的成本。
这种医院买药的方式亟待改革。据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玲介绍,国外很多国家采用的是集中采购方式,或是医院联合起来形成谈判组织进行采购。借鉴这些经验,从基本药物制度开始,我国实行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单一货源承诺、全程监控、公开透明的办法进行采购,保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同时不断改进,防止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