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院医师培训工作纲领性文件《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8日正式出台,这是39健康网编辑从北京市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启动大会上获得的信息。
北京市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启动大会的主题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旨在落实《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快培养高素质医学人才,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据悉,《意见》中提出,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以“符合职业要求、人人上岗培训、打造合格临床医师”为思路,在制度建设方面实现了“统一、双轨、三突破”。
“统一”指在北京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大北京的理念,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业务工作,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
“双轨”指参加规范化培训对象均为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但来源分为两种途径,一种为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由单位送出参加培训(简称委托培训),另一种为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要求参加培训(简称自主培训),两种途径并存的做法更能调动和保护各方的利益和积极性,有利于人才流动和选拔。
“三突破”指北京市在财政投入、人事管理、依法执业政策上的突破。财政投入的突破体现在市财政通过项目经费保障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的相关补助、培训基地的定额补助以及全市统一管理的运行经费,这种投入不仅突破了财政现有的分级财政体制,也突破了行业,地域上的传统投入模式。
人事管理上的突破体现在除培训对象培训期间计算工龄并享有相应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外,还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即明确了权利也提出了义务。
而非京籍的培训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可以按照当年毕业生的政策办理进京落户手续,这一政策有利于广泛吸引和选拔优秀人才。
财政投入和人事管理政策的突破凸显了“创新”、“包容”的“北京精神”。依法执业的突破体现在除培训基地和特殊批准的单位外,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使用未经培训的人员独立从事临床工作,提高了我市医疗行业的准入门槛,从而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提高了就医质量。
据悉,《意见》将会是北京市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目的是为了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首都市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和管理制度,培养出具有良好医德医风、扎实临床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合格医师,为提高医师整体队伍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夯实基础。而本次大会的召开也标志着北京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入了制度化建设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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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完成学校基础教育后,在经过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主要形式。
北京的住院医师培训有着较深厚的历史和基础,自协和医院率先开展住院医师培训到如今已有90年,全市较大规模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自1988年开始,2004年成为卫生部建立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的第一家改革试点地区。
迄今全市参加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累计达到1.5万多人,平均每年在培住院医师3500人左右,并于2010年实现了北京地区全行业属地化管理,中央、市属、区县属、部队等各方110多家医疗卫生机构参加了培训工作,编制了35个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和与之配套的登记手册及考核手册,10个指导医师带教基本功培训规范,基本形成了具有北京特色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和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