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9月1日开始实施。本市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居民,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后,每人每年最高医疗救助可达14万元。
新出台的《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规定:将经过《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救助、并达到或超过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仍需住院或门特治疗的本市居民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其救助标准按照救助对象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分段、按相应比例报销:在5万元以下的,按50%报销;5万-10万元部分按60%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报销,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为体现对儿童和老年人的关怀,儿童和老年人报销比例相应提高了10%。
据悉,目前,广州市共有低收入、低保家庭等约15万。两个新办法实施以后,广州市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的居民,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后,每人每年最高的医疗救助可达到14万元。
市民政局副局长邓健强称,2个《办法》的实施,每年将投入2.5亿元,资金来源于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以及福利彩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