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率从强制婚检改为自愿婚检以后的急剧下降,又一次成为舆论热点。从报刊和互联网上的言论来看,虽然主张全面恢复强制婚检的舆论并未占据主流,但主张在部分地区(如艾滋病高发地区、性病高发地区和残疾儿高发地区)恢复强制婚检的声音并不弱,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关于把婚检纳入公共卫生服务系统逐步实现免费婚检的建议更是得到一致好评。
这意味着即使是那些反对强制婚检的人,也认为婚检率的急剧下降是一个不祥之兆。本人浏览了数十篇关于婚检问题的文章,却发现这种担忧并无事实基础,追问下去其实不过是记者和评论家们逻辑大跃进的结果。
“卫生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婚检率不到10%,个别地方已不足1%。宁波市的婚检率从2001年的98%下降到2004年的3.1%后,同期新生儿出生缺陷也从12.6‰上升到19.56‰。”(北京晚报2005年3月3日)
这一段文字被如此众多的报道所引用,以至于我花了整整半天时间也拿不准它最初是由哪个报纸所报道的。至少有十几家报纸、几十家网站以这一段报道为根据,发出“取消强制婚检引发新生儿缺陷上升”的惊呼。但是这段文字恐怕只能证明婚检不受欢迎,强制婚检不得人心;并不能真正说明婚检率下降以后新生儿先天疾病率有大幅度的上升。
我很难想象,在宁波这样一个全国首屈一指的发达地区,又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年轻的准父母们怎么可能不做孕检!如果做了孕检,明知胎儿有毛病还要生下来;对这样的人来说,否定性的婚检建议(暂缓结婚或绝育)能起作用吗?对迫在眉睫的危险置之不理的人,能以积极的态度对待相对还比较遥远的危险?如果他们不能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强制婚检,那么强制性婚检下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也就不可能跟现在有明显的差异。不是把新生儿出生缺陷跟孕检联系起来,而是直接跟婚检联系起来,这样不顾常识的人所做的调查统计,我们能相信其抽样的代表性吗?老实说不怀疑他们的动机就算客气了。
就算“同期新生儿出生缺陷也从12.6‰上升到19.56‰”是个符合事实的结论,这一事实也不见得是婚检率下降造成的。下列任何一个事实出现都能造成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的增长:1、准父母的生存环境恶化,如饮食不洁,空气污染,劳动条件恶化;2、准父母中酗酒、吸毒或抽烟过量的人有明显增加;3、因工资普遍明显降低或医疗费用明显增加而取消了孕检或减少了孕检的次数;4、大量没财力进行孕检的外地穷人跑到宁波生孩子来了。考虑到宁波市并不对外地穷人实行免费医疗和宁波经济的迅速增长,第二和第三种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因此,如果“同期新生儿出生缺陷也从12.6‰上升到19.56‰”是事实,至少必须对做过婚检的人群和没做过婚检的人群的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分别进行统计,才能看出婚检率与新生儿先天疾病是不是负相关。假如负相关不明显,那么新生儿先天疾病的增加应该是宁波生存环境恶化或社会风气恶化的结果——除非“同期新生儿出生缺陷也从12.6‰上升到19.56‰”本来就是假的。
甚至即使对做过婚检的人群和没做过婚检的人群的新生儿出生缺陷率分别进行统计后得出婚检率与新生儿先天疾病负相关的结论,也不能用2004年的数据跟以前比较,说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的上升是婚检率下降的结果。宁波在发达程度上与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相当,很难想象,在这样一个地方,人们会普遍一结婚就怀上孩子。即使宁波人普遍一结婚就怀上孩子,那么2003年10月1日废除强制婚检以后结婚的人,就算他们都在新婚之夜怀上孩子,孩子的出生也应该是2004年6月底以后的事。换句话说,2004年上半年新生儿患先天疾病的,其父母普遍受过强制婚检。用2004年的新生儿先天疾病率上升来证明婚检率下降的危害,得有一个前提,就是宁波人有一半喜欢拖着大肚子去领结婚证。如果是这样,在宁波实行强制婚检又有什么意义呢?更可笑的是,有人早在2004年7月初就发表文章称婚检率下降导致了新生儿先天残疾的增加,这只能意味着作者在说谎,或者作者所在地区所有的女人全都是拖着大肚子去领结婚证的。
每当有不合理地限制个人自由的旧规矩被政府废除,总是有一些人迫不及待地为被废除的旧规矩招魂。记得前年国务院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后,就立即出现了不少关于社会秩序恶化的描述性报道和数据分析,似乎不恢复收容遣送天就要塌了似的。如今一年多过去了,可是天并没有塌下来。用伪科学调查来为自己的既得利益或先入之见辩护,虽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么猴急的,倒也少见!
我从来不反对自愿婚检,但我并不认为婚检的作用像某些人所说的那么大。不但保证新生儿质量依靠的是孕检而不是婚检,就是对于防止性病或传染病在夫妻间的传播,婚检的作用也有限。如果承认现在的年轻人已经很少有先结婚后同房的,那么强制婚检就基本上是马后炮;如果认为中国人的传统伦理道德还管用,先同房后领结婚证的只是极少数,那么强制婚检就是一个为了极少数人的安全而给绝大多数人添麻烦的不合理举措。两个婚前不检点的人婚检已没有作用,两个洁身自好的人大多数用不着婚检;婚检只有在一个不检点的人准备跟一个洁身自好的人结婚时才真正成为必要。由于物以类聚的缘故,这样的结合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有限。在这样的恋人中,又会有一部分不检点的一方出于爱心和责任感自愿婚检,也会有一部分洁身自好的一方出于清醒要求对方婚检。
另外,不做婚检并不等于从来不做体检,定期的全面体检或身体不适时所做的专项体检也可以发现某些人的传染病与性病。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哈尔滨等地都有报纸报道过本地强制婚检时期的成效:每年发现乙肝炎若干、淋病若干、梅毒若干、精神病若干等等,但却不肯告诉我们这些被发现的疾病中到底有多少是第一次发现。常识告诉我们,这些大城市居民跟穷乡僻壤的农民不同,他们不大可能在婚前没做过任何体检,强制婚检发现的疾病中属于首次发现的恐怕比例不高。
甚至,取消强制婚检以后婚检率是否真的下降了那么多,也是一个大疑问。既然强制婚检已经取消,那些自愿婚检的人何必非打婚检的招牌?即使只有的放矢地检查一下自己身体有疑虑的部位,其效果未必比婚检差。
当然总是有些人因为没有婚检而把疾病传染给了自己的配偶,但是因为少数人的问题而强加负担给所有申请结婚登记的人是不合理的,就正如不能因为火车上有人丢了钱包而把火车上所有的乘客搜身一遍。“为了公民的健康”并不足以为这种普遍性的提供理由,否则不但卫生部可以发文要求全国人民每年自己掏腰包去医院体检一次,甚至还可以以酒后开车撞死人为借口禁止所有的商店卖酒。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没有,中国这样大一个国家,政府做任何事情都不能以完美无缺为目标,在不可能两全其美的场合做到“两害相权取其轻”就算不错了。
至于通过免费婚检来激励自愿婚检率的提高,从长远来看当然没什么不好。正如什么时候国家富了,让全国人民每人每年自愿免费体检一次,肯定不是什么坏事。不过如果现在实行免费婚检,哪怕是试点;我觉得不但效果肯定有限,其合理性也大成疑问。
申请结婚而不做婚检的原因多种多样,如为了体现相互信任、婚检与上班在时间上冲突、婚检费用过高、婚检走过场没效果、单位每年体检可以替代婚检、对婚检过程恐惧、不想暴露隐私等等,费用过高只是其中的一项。事实上,实行免费婚检试点的地方,婚检率提高的幅度并不大。免费婚检效果不大与试点的地方也有关系:现在进行免费婚检试点的都是大城市,而不是婚检费用难以承受的山区农村。锦上添花,何如雪中送炭?山区农民倒确实是有许多人一辈子不体检的,自然平时也就很难发现自己有什么传染病,这些人倒真需要婚检来把把关的。但是一想到实行强制婚检的时候中国农村的婚检率也不足60%,如今婚检都自愿了,还能指望他们自己并没有什么发言权的财政拨款向他们倾斜?而且就算城里的医院向他们开放免费婚检,食宿费、交通费也仍然是很大的负担。
而孕检就大不相同,由于直接关系新生儿的质量,其他的顾虑都会一扫而空。只要经济条件许可,几乎没有准妈妈不去做孕检的。如果政府肯出钱对所有的准妈妈实行免费孕检,必能促使那些贫寒的准妈妈都去做孕检,新生儿的先天疾病定会有明显的减少。
结婚的人通常正年富力强,因为结婚而由政府给予一种福利,在法理上也不大说得通。孕妇和儿童则在全世界都是需要照顾的弱者。无论是为了照顾弱者,还是为了民族的未来,卫生部门需要关注的当然首先是胎儿,其次是儿童。胎儿的健康还没真正进入政府的视线,倒是年轻的婚姻当事人先得了政府的免费体检福利,就好象公共汽车上的“老幼病残孕专座”突然变成了“新婚夫妇专座”,难免让人啼笑皆非。
当然,在全国推行免费孕检是一个很大的财政负担。如果政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可不可以考虑由婚姻登记机关给每对申请结婚登记的农村青年免费发一本优生与育儿知识手册,给每一位农村孕妇免费做一次孕检?政府不是一贯强调要优生优育吗?
来源:39健康网 作者:杨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