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仍活跃的这些“代孕网”,有的曾经被公安机关查禁。它们之所以能“死灰复燃”,据警方的解释,是由于其“徘徊于法律的边缘”,要经过研究之后方能处理。工商部门则认为,“代孕网”属于中介性质,对于是否存在经营行为又无法判断,所以也无法查处。
“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禁止‘借腹生子’。”杜立元律师表示,“根据卫生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其他部门规章,在我国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对‘代他人生育’的技术支持在我国是不合法的;代孕网等其他非医疗机构提供代孕技术更是违法的。但对于自然人之间自愿订立的代孕合同并无相关法律加以规范,代孕所生婴儿的法律父母为谁亦无法可依,代孕完成后代理母亲、代孕需求者和婴儿的权利责任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需要尽早通过立法加以完善的。”
“由于法律存在空白,如果放开医学代孕,那么就会引发一连串的伦理法律危机。”中国人民大学婚姻法学专家孙若军副教授称,“像现在完全禁止,又会将走投无路的夫妻逼到民间代孕的路上去。”
在采访中,很多人认为,曾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执法者不是依法执法,而是以自己的感情代替严肃的法律,以个人认识中的是非标准,混淆合法与违法的界线。现在的执法者对“代孕网”执法采取慎重的态度,这是法治意识的胜利,更是社会的进步。
“谨慎治理‘代孕网’,这对推动社会观念的进步,比简单地查封一个网站具有更深远的意义。”李明伟教授如此评价道,“尽管有人买就有人卖,这是市场经济下的一条简单法则,但也并不说明‘代孕网’就可以继续不明不白地存在,有关部门应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在记者的采访中,很多人赞同这样的观点。
目前,有关代孕的一连串问题仍没有最后的答案。面对这些新问题,面对怎样依法执法的一次生动实践,我国的立法规定和政府的治理措施,应表现出怎样的理性与智慧呢?!
(实习编辑:徐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