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是指妊娠中血压的收缩压高于一百四十或舒张压高于九十,或妊娠后期之血压比早期收缩压升高三十或舒张压升高十五即是。不过血压的确是需要至少两次间隔六小时以上的测量为准。若有高血压以外加水肿或蛋白尿,或二者皆存在则称子痫前症, 而子痫前症又加抽搐,则称之子痫症。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症,是怀孕5个月后出现高血压、浮肿、蛋白尿等一系列症状的综合征,严重时会出现抽搐、昏迷甚至死亡,医学上称为子痫。它严重地威胁着母胎生命安全。由于发病原因尚不清楚,因此难以完全避免。
幸孕草提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主要病变是全身性血管痉挛,而其中挛缩的结果会造成血液减少。妊高征按临床表现分类轻度妊高征、中度妊高征、重度妊高征(先兆子痫及子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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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表现:
轻度妊高征是本病较轻的阶段,它的主要变化就是孕妇在产前检查时,血压轻度升高;≥18.7/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可以伴有轻度蛋白尿和水肿,病人无明显不适。若经过及时治疗病情会好转或不再发展。反之,病情会逐渐发展,或迅速恶化。
轻度妊高征的病人其水肿可以是显性,也可以是隐性。显性水肿,根据其程度不同可分为Ⅰ°~Ⅲ°;如果是隐性水肿,仅表现在体重的异常增加(即病人每周体重增加超过0.5千克)。
中度妊高征病人的病情是在轻度妊高征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血压和尿蛋白及水肿的程度比轻度妊高征加重了,但这时病人仍无异常感觉,若治疗不及时,可以发展成重度妊高征。
这是妊高征病情发展最为严重的一个阶段,血压升高≥21.3/14.6千帕,尿蛋白++~++++,病人水肿的程度可轻可重,严重者可有腹水,同时病人感到头晕、头痛、视物模糊,右上腹痛、呼吸急促、心慌、胸闷、恶心、呕吐。如果没有及时得到诊治;病人可能出现抽搐,伴发昏迷、神志丧失。抽搐可以反复发作,可能造成口唇舌咬伤,摔伤甚至骨折。这种情况在产前、产时、产后(产后食品)均可以发生。对母儿伤害甚大,重者可危及母儿生命。
所谓“子痫”实际上是妊高征病情最为严重的阶段。这时病人的典型表现为:眼球固定、瞳孔放大、瞬即头扭向一侧、牙关紧闭、继而口角及面部肌肉颤动,数秒钟后发展为全身及四肢肌肉强直、双手紧握、双臂屈曲,迅速发生强烈抽动。抽搐时呼吸暂停,面色青紫。持续1分钟左右,抽搐强度减弱,全身肌肉松弛,随后深长吸气,发出鼾声而恢复呼吸。
抽搐发作前及抽搐期间,病人神志丧失。抽搐次数少且间隔时间长者,抽搐后短期即可复苏。如果病人抽搐频繁、持续时间长者,往往陷入昏迷。如果子痫发生在孕晚期或临产前,称为产前子痫;少数病人发生在分娩过程,称为产时子痫;个别病人发生在产后,称为产后子痫。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对母体和胎儿的影响
1、对母体的影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易引起胎盘早期剥离、心力衰竭、凝血功能障碍、脑出血、肾功能衰竭及产后血液循环障碍等。而脑出血、心力衰竭及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2、对胎儿的影响: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早产、宫内胎儿死亡、死产、新生儿窒息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孕妇病情愈重,对胎儿的不良影响亦愈大。
幸孕草提示:易患妊高征的人群
1、年轻初产妇及高龄初产妇。
2、体型矮胖者。
3、发病时间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后,尤其在妊娠32周以后最为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