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利益相关集团(如Eucomed,欧洲医疗科技行业协会)不赞成对欧盟现行的医疗器械法规做根本性改变,尽管他们也承认现行的监管机制的确有改进空间。Eucomed尤其反对由管理机构执行上市前的认证手续,他们认为这会拉长认证的最终期限和增加成本,并且可能有碍竞争和创新。Eucomed还反对现行法规通过EMA对医疗器械实行权力集中,原因是EMA的介入有可能将给认证过程增加不必要的烦琐手续。
医疗专业人员也促进了改革的实施。在2011年1月,欧洲心脏病学会主办了一次有关心血管医疗器械临床评估的政策会议,并且呼吁针对医疗器械成立一个单独的法规体系。该学会提倡要么成立一个新机构,要么指定EMA的某个部门负责。除了欧洲心脏病学会表明姿态以外,《英国医学杂志》也在2011年5月发表了一篇文章,文中指出难在欧洲实行美国FDA风格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
2008年和2010年公开咨询的结果提供了更多启示,因为这些改革极有可能被选中纳入此次法规改写。两次咨询结果表示,利益相关方广泛支持与GHTF模式保持更紧密的一致,包括更加重视IVD类医疗器械的风险。从2010年公开咨询的反应来看,对IVD产品进行批次验证的要求以及对仅用作组织内部测试的IVD产品继续豁免还是得到了广泛支持。还有少部分人赞成对消费者直接实施的基因测试和有关IVD性能验证的要求加强管制。这些数据还表明,有部分人支持用监管机构取代指令,但这样的举措将会涉及到大笔的管理资源费用。
就这一点而言,英国医药与保健产品管理局(MHRA)所持的态度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MHRA管理着西欧最大的医疗设备市场之一。MHRA反对EMA更多的介入医疗器械的监管,并且还提议成立一个“由成员国选举成立的综合管理类委员会”,以确保各成员国对这一监管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上保持一致。MHRA还支持采纳基于风险的IVD类系统,并且“强烈提倡保持组织内部的豁免”。一直以来,MHRA对很多其它的就具体细节缺少进一步解释的改革都不愿愿意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