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点评:在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基层药监部门一直把非药品冒充药品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工作。滨江药监分局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了基层局联动办案、联合执法的机制。
案件4 崔雨无证经营药品案
崔雨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购买注射用头孢曲松钠、阿莫西林胶囊、一次性输液器等药品和医疗器械,并销售到个人诊所等,价值25万元。2011年7月4日,滨江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崔雨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对暂扣的药械予以没收,价值21万元。
案件点评:在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整治行动中,农村是整治的重要环节。该案的告破,端掉了非法经营窝点,维护了农村药械市场安全。
案件5 王某涉嫌非法经营药品案
该案是余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建局以来破获的首例品种数量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无证经营药品案,涉案金额达296万余元,当场查获扣押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667种,价值39万余元。王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刑拘。2011年8月12日被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2011年10月9日移送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点评:药械经营是一种法定许可行为。必须对非法经营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对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