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号 新(乌)010715
企业名称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明阳春大药房
注册地址 乌市新市区二宫乡二宫村五队077号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李国杰
质量管理人 姜桂花
发证时间 2005-4-1
经营范围 二类:体温计、血压计;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避孕套;中医器具;手提式氧气发生器;牵引装置;血糖仪;尿、血糖试纸。
发证机关 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许可期限自 2005-4-1
许可期限至 20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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