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落户母亲先上环(节育环)?
全媒体记者 张亚军 报道
晨报3585000热线6月8日讯 桓台新城镇的父母们遭遇这样一项规定:母亲不带节育环,新生儿就无法落户。新城镇计生办表示,这是桓台县的统一规定。
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孩子出生快三个月了,最近开始忙活为孩子落户口。昨日新城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如果想要顺利办手续,必须要让妻子带节育环。“我对象是剖腹产生的孩子,要等到6个月之后带上节育环才能落户口。”
记者随后联系了新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顺产三个月、剖腹产六个月后,育龄妇女必须带节育环,“这是县里的统一规定。”
桓台县计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育龄妇女到医院检查身体后,如果身体不适合带环,可由医院开具不适合带环的证明,但是如果身体没有特殊情况,一般都要带节育环,然后再给盖章开具证明。
对此,淄博市计生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规定,但是没有必须先带环再落户口的规定。”“关键是省里、市里都要考核一个放环率,一般都要达到90%以上。现在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不放环根本就没法控制,也完不成任务。”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计生工作者向记者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