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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断“屏蔽防护”几成空文
发布时间:2013-06-17        浏览次数:295        返回列表

 据了解,国家卫生部对放射诊断、治疗十分重视,早在2002年1月3日就出台了《国家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放射诊断、治疗(市民接触较多的有X光胸透、X光拍片、CT以及射线介入治疗等)的相关事项做了明确规定。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从事放射诊断、治疗的单位,应当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诊断、治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控制实施方案,遵守质量控制监测规范。放射诊断、治疗装置的防护性能和与照射质量有关的技术指标,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临近照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对孕妇和儿童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执行起来,《办法》几成空文
         本月6日和7日两天,记者到市内多家医院进行暗访,发现没有一家医院放射科的医生,对进入胸透室或CT机房的受检者采取防护措施,其中一家医院还同时让多名受检者进入透视室。在询问放射科医生知道不知道《办法》时,有两家医院的医生表示不知道,其中一家区级医院的医生反复强调:“一次照射不会有什么影响。”
         在一大型专科医院,记者以受检者身份要求做胸透时采取防护措施,医生表示立刻去拿。但这名医生坦言,一般他们不会主动提供给病人。
市民张小姐告诉记者,不久前,她所在单位组织员工到某规模不太大的医院进行体检。因有孕在身,张小姐在进行胸透时向医生提出,可否对腹部进行保护。但医生表示,医院没有这样的保护措施,短暂的X光照射不会有太大影响,没有必要采取防护措施。
         通过努力,记者终于在一家大医院见到这种重达10多公斤的防护服。防护服内,在对应人的骨盆、脖子等部位缝了铅,以此保护人的相应部位。此外,还有铅眼镜保护眼睛。据了解,这种衣服通常也是给医生使用的。
专家指出,照X光有副作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放射科主任认为,随着影像诊断技术日益发达,放射诊断仪器控制放射范围的准确度越来越高,因此,如果是偶尔的放射诊断,对患者的影响能控制在安全范围内,患者受到的损伤能及时恢复正常;但如果是定期的检查,则应当注意些。
          他还说,X光照射对人体有一定副作用,对细胞有一定损害,其中对性腺、甲状腺、眼睛等敏感组织部位影响比较大。由于X光透视诊断时间比较长,放射量是所有放射诊断中最大的,因此一些发达国家已取消了胸透检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绝大多数受检者都知道X光对身体不好,但由于有关部门对《办法》等相关规定宣传不够,因此在受检时,他们根本不知道要求医院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对医院而言,一套防护服要好几千元,投入较大。而且如果给每个病人都进行防护,必然会影响放射诊断的速度。这是医院不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主要原因。
建议:接受放射检查前可索要防护用品
          业内人士建议,为慎重起见,中小学生的常规体检周期要尽量拉长,最好取消“胸透”项目。其次,体检者不要到放射机房里去排队,放射房一次只能进一人,并注意随时关门。孕妇和幼儿不要主动要求进行X射线检查,万不得已时请做好防护。最重要的是,射线检查之前,病人有权索要防护用品,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佩戴。此外,相关部门应当出台一个具体详细的放射防护管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