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阶梯用药,即使用镇痛药时,应一级一级地拾级而上。对于疼痛比较轻的患者,以及治疗的初期,应当使用低阶梯的药物,而对于疼痛比较重,或者使用低阶梯药物镇痛效果不理想的患者,可以在使用低阶梯药物的基础之上,再依次选用较高级阶梯的药物。
第一阶梯的用药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适用于轻度和中度疼痛患者,其代表药物为阿司匹林,替代药物有双氯酚酸钠、双氯酚酸钾、吲哚美辛、对乙酰氨基酚、消炎痛、布洛芬、萘普生等。此类药物还可作为第二、第三阶梯镇痛药物的辅助用药。一般情况下,治疗颈椎病患者的疼痛所用的镇痛药物,主要是第一阶梯的解热、镇痛药,绝大多数患者使用这一阶梯的药物能够取得良好的镇痛效果。但是,此类药物大多会导致胃肠道不良反应,当剂量增加时,药物的不良反应会加重。近年来,新型非甾体特异性抑制前列腺素2的药物——昔布类药物,具有胃肠道反应轻、肾损害等不良反应明显减少的特点,已在临床上得到应用。
第二阶梯药物为弱阿片类镇痛药,代表药物有可待因、盐酸曲马多缓释片、酒石酸二氢可待因控释片等,主要适用于第一阶梯用药后仍然有疼痛的中度疼痛。使用第一阶梯的消炎镇痛药没有明显效果的颈椎病患者,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适当加用第二阶梯的镇痛药。
第三阶梯药为强效阿片类镇痛药,代表药物为吗啡,其中硫酸吗啡控释片是癌症患者在第三阶梯的首选镇痛药,在全球应用非常普遍。这一阶梯的药物主要适用于重度疼痛,以及应用了第二阶梯药物后,疼痛仍不能有效缓解的患者,可在使用第一、第二阶梯镇痛的基础上加用第三阶梯的镇痛药。颈椎病患者在手术后早期,可以选用第三阶梯的镇痛药控制手术后伤口的疼痛。但此类药应用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三阶梯用药是颈椎病疼痛症状的临床治疗中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它符合科学合理用药的基本要求。强调按疼痛程度依照相应的阶梯给药,不仅可增加用药的选择机会,还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药物依赖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我国目前镇痛药的品种、数量有限,遵循此原则,才能充分发挥现有各类镇痛药的作用,尽可能满足我国各类疼痛患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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