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哈医大一院”)发生患者捅死一人、致伤三人事件后,截图显示,某网站转载的此事件新闻报道后面,竟然有4018人次在网站设置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的投票中选择了“高兴”,而选择“愤怒”、“难过”和“同情”的,分别只有879、410和258人次。记者统计发现,4018人次占到了所有6161投票人次的65%。(《中国青年报》3月26日)
不要说“高兴”的人占65%,即使只占10%,甚至只占1%,也令人震惊。发生了这样的惨案,有什么值得高兴的?至少我是找不到高兴的理由。
据报道,被捅死者叫王浩,是哈医大2009级硕士研究生,死前正在医院实习。他不是患者的接诊医生,与患者之间并无瓜葛(至少到目前为止,看不出他与患者之间有什么瓜葛),因而,他应该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一个无辜的生命被残害致死,高兴得出来吗?
由报道看,该医院对这一患者是负责任的,至少是无过错的,一是经过治疗,患者的强直性脊柱炎已经基本痊愈,肺结核病也已好转,二来医院还注意为患者节约医疗费用。对此,患者本应心存感激才是,可是,不仅没有感激,反而以这样极端的方式加害于医生,高兴得出来吗?
退一步说,即使医院有过错,即使被捅的医生有过错,就该高兴么?也不!因为这样做,不仅医生受到了伤害,患者也同样受到伤害:事发之后,捅了自己三刀,已经给身体造成伤害;同时,一死三伤,后果严重,必然会被绳之以法。
或许有人说,目前一些医生太无德了,经常坑害患者,给他们一点惩罚,解气!确实,目前是有不少医生太无良了,为了自己多挣钱,不惜牺牲患者的健康。但能因此殃及无辜吗?王浩应该成为医患矛盾的牺牲品吗?
或许有人说,此事虽然有些极端,但也有好处,至少给医生一些教训,让他们今后不敢做或少做损害患者的事情。似乎有理,其实只是一厢情愿。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也许确实有医生能汲取教训,改进服务态度,但更多的医生是有了怨气,并因此变得消极起来,甚至有的医院加强对患者的防范。这些对患者来说恐怕不是什么福音。
有人说,这么多人投票表示“高兴”,反映了惨案背后的医患矛盾。我同意这一看法。医生无辜被砍,说明医患矛盾的尖锐。这么多人感到“高兴”,也再一次说明我们的社会弥漫着暴戾之气。如果那些感到“高兴”的人就在案发现场,他们会怎么做?会站在一旁暗暗叫好或兴高采烈地高喊“杀得好”吗?
惨案之后,不仅要思考怎样改善医患关系,同时也要思考如何消解社会的暴戾之气。在充满暴戾之气的社会,无论做怎样的努力,医患矛盾都很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