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芳)4月18日凌晨4时45分,山西省质监局就“可口可乐 (山西)公司产品含氯事件”召开第二次情况通报,山西省两家国家级检测中心——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山西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报告称,游离余氯检验项目的实测值均小于国家标准,专家组认定9个批次产品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两家技术中心参照GB/T5750.11-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消毒剂指标》,检验游离余氯项目实测值均小于GB17324-2003《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限量值0.005mg/L;参照GB/T5750.1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消毒副产物指标》,检验亚氯酸盐、氯酸盐,结果均未检出。
受检的9个批次的产品包括:芬达(葡萄味汽水)20120205;芬达 (橙味汽水)20120207;醒目(苹果味汽水);可口可乐汽水20120207;(零度)可口可乐汽水 ;雪碧 (柠檬味汽水)20120208;雪碧(清爽柠檬味汽水);醒目(苹果味汽水);芬达(橙味汽水)2012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