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市将对“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人员试点社区首诊制,首批试点设在平谷、密云两区县。参合人员就诊须经社区、乡镇首诊治疗,否则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报销。2015年该试点有望扩至全市。
长期以来,由于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北京各大医院都人满为患,而基层医疗机构却少人问津。这不仅导致看病难的问题更加突出,而且也导致既有资源浪费。
目前,本市居民医保规定,老年人、无业居民群体看病就医需先到社区医院就诊,如果病情需要再经社区转诊至大医院,否则医保不予报销。
市卫生局日前发布《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支付改革试点方案》,本市平谷、密云两区县的“新农合”参合人员今年率先试点社区首诊制。具体试点办法为基层医生与县医院签约实现双向转诊服务。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服务团队及时为患者办理预约转诊手续。参合人员未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转诊手续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新农合基金将不予支付。
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人员,应当在住院7日内到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办转诊手续。
改革试点方案将住院患者以60天为界分为“短期住院”和“长期住院”两种,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少于60天的短期住院服务界定为危、急、重症短期住院。而对需要长期护理或康复的患者,住院超过60天的按照长期住院进行管理。对短期住院及基层门诊限额费用保障水平按照各区县现行报销比例执行;长期住院病例报销床日费用的50%。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将成立试点工作督导检查组,对试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市卫生局要求,严禁试点单位拒收、推诿危重和重大疾病患者,或者用分解住院等方式增加患者或新农合基金负担。如试点医院违反医疗常规,不能通过绩效考核,将扣留医疗机构垫付补偿资金的20%作为处罚,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业通报、严肃处理。